许昌市消费者协会 许昌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倡议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盲目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要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高度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当前我市所有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或转型,已不存在合法合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凡是继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无论举办者为机构或个人,均属无证经营,是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位家长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以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如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家长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不得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 3个月或60个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家长缴费完成后一定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时刻注意“平安消费”。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首先是人身安全,处于危险建筑内的培训机构不要选,资质不全的机构不要选;其次是消费安全,要选择正常经营状态的合规培训机构,避免“卷钱跑路”风险。发现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请及时向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