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理性消费 及时维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元旦即将来临,各类超市市场、餐饮等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着消费纠纷的增多,许昌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元旦消费警示。

 

一、线下购物也要保持理性

 

随着商家年末促销力度的不断加大,很多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被持续点燃,选择在年末大量抢购商品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充分了解商家优惠及退换货政策后再下单购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对于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后不满意,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如果商家没有承诺是无法享有网上购物同等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权利的。所以,选择线下购买的消费者,购买时要详细询问相关退换货约定,保持理性,切忌盲目购买。

 

二、假期要注意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不要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餐饮单位超能力接待、超负荷加工,埋下食品安全隐患。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档用餐。

 

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时查看食品包装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特别要仔细查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过期。

 

在存储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在外购买的熟食、冷藏食品以及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在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未变质的食品需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三、警惕坑骗老年人的“保健讲座”

 

对于老年保健品销售,越是节日期间就越是商家宣传促销的高峰期,但一些不法经营者却以多种手段,如举办老年保健讲座、培训、上门服务等形式,邀请所谓的“专家”和“受益人”现身说法,虚构或夸大保健品的效果哄骗老年人购买没有药物治疗功效、质量参差不齐、价格高昂的保健品,致使老年人遭受经济损失或身体健康损伤。所以,老年消费者一定高度警惕保健品虚假宣传的销售陷阱,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四、办理预付卡要谨慎

 

元旦、春节是娱乐、餐饮等服务行业消费高峰期。经营者会提供多种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但预付式消费会出现个别不法商家不按照承诺履行、商家跑路、消费者退卡难等消费隐患风险。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务必要理性谨慎。消费前要注意检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单位是否拥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度和较好的经营状况。拒绝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关门跑路导致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办理预付卡时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购物切记索要发票

 

发票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重要法律凭证,大多数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也养成了索要、保留发票的习惯,但依然有些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淡薄,不主动索要发票,致使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因没有消费证据或者提供的消费凭证证据不足而无法投诉维权。所以,消费者在购时一定注意索要发票。

 

许昌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商家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者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