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2-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要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实施改革后,新颁发或换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和效力。个体工商户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到税务部门直接办理涉税事宜;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应当予以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河南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经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同努力,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仅12月1日当天全市工商部门共核发“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