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商局依托专项行动推进网监工作履职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9-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许昌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把专项行动作为推进网监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切实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依托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推进网络巡查、网络执法常态化。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打击网站虚假宣传的专项监管执法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的分析,对房地产行业、汽车销售行业、拍卖行业、通信行业、物流行业、民营医院、天猫网店进行梳理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监管。开展了打击网站虚假宣传专项执法行动,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查办网络交易类案件23起,其中结案6起,罚没金额7.33万元。
    二是依托全省经营性网站备案及加贴电子链接标识专项行动,推进网络经营主体身份的透明化。经营性网站备案及加贴电子链接标识工作。一是要求各单位以《行政建议书》形式书面告知经营性网站开办主体,告知其备案依据、备案流程及需要提交材料,做到书面告知全覆盖。二是对符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而尚未申请备案的经营性网站予以行政警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对平台类网站全面开展行政指导,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备案并在网站下方加贴电子链接标识。对拒不配合的平台网站,依法立案处理。四是对申请备案并通过审核公示期满的经营性网站要指导其在网站下方加贴电子链接标识。对经营性网站加贴电子标识工作进度实行周通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布工作进度通报14期,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两个分局和县局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工作进度周通报、对工作落后单位进行约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贴标工作开展。目前,全市经营性网站完成贴标备案594家,工作成效显著,省局在经营性网站备案及加贴电子链接标识集中行动工作通报中对该市贴标备案工作通报表彰。
    三是依托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动网监职责全面落实。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局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文〔2016〕54号)的部署要求,该局于5-11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印发了《许昌市工商局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对行动安排再具体细化。切实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快推进现有网监平台和即将上线的网监平台的业务应用,规范网络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加大网络案件查办力度。一是整理汇总许昌辖区内平台网站数据。各县市局、分局对掌握的网络经营平台进行整理汇总,市消协拟对全市平台网站进行集中约谈。二是排查并初步确定定向监测网店对象。由消保科牵头负责全市网络市场商品质量抽样监测。三是开展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互联网广告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为抓好各项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保障行动有序推进,市工商局把工作督导贯穿于专项行动全过程,由网监科牵头,各业务条线分头督导,对各下属单位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指导。专项行动十项具体内容,分别由牵头科室分头开展,条线分头督导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督导相结合,全力推动网络监管专项行动开展。
    截至目前,各类经营性网站共有1264个,审验通过电子标识594个,全系统共查办网络交易类案件23起,其中结案6起,罚没金额7.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