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咨询辅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咨询辅导服务项目

2、采购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主要内容: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咨询辅导服务一是开展现场检查模拟验收,主要包括资料审查、领导访谈、明查暗访等工作;二是提供示范引领项目咨询辅导服务,主要包括材料评审修改、工作亮点筛选打造、召开材料完善研讨会、预验收、集中答辩指导(答辩项目PPT制作及辅助资料准备,出具答辩人配置策略、答辩技巧培训)等工作;三是其他创建工作,主要包括明确并对标国家评价验收各阶段不同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针对性辅导服务,开展专家现场指导服务,协助开展宣传工作等

5、预算金额:48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投标)

6、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7、服务地点:许昌市

8、分包或转包: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信用结果记录打印件;

7、投标人营业执照许可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调查服务。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何时间;

(二)获取地址:许昌市魏都区龙兴路西段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816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

、报价及资质文件邮寄的时间及地点等: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71730前将有关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密封件)邮寄至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6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世营

 :0374-212686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03015:00

开标地点: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东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