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许昌市建安区安康大药房等4家企业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注销企业名单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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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