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禹州市国平大药房、长葛市同仁康大药房两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现予以注销,并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注销企业名单见附表)。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许可证号
1 禹州市国平大药房 禹州市方岗镇方东村 苏志飞 零售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豫DA3742074
2 长葛市同仁康大药房 长葛市秦公路西段南侧 周娟 零售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豫DA374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