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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三大责任”激发消费活力——访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俊洲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消费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观体现,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去年,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权益保护,强化消费监管”三条主线,着力夯实“三大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标准先行、放心承诺、高效执法”的“许昌经验”。全市有9家单位被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命名为首批“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位居全省前列。

又见芳草绿,再逢“3·15”。3月13日,本报记者围绕去年我市放心消费取得的成效、今年我市又将拿出哪些举措来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对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俊洲进行了专访。

记者:去年,我市如何夯实“三大责任”,放心消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孙俊洲:“三大责任”指经营者主体责任、市场监管责任、社会共治责任。去年,我市的具体做法如下:

夯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大力推广“胖东来式”服务。组织编写了《许昌市放心消费创建指南》,建立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示范服务站”创建标准体系。同时,指导经营主体以“胖东来式”服务为引领,承担首问责任制,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内部商品质量准入和质量自我管控制度,落实赔偿先付、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各项制度,促使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夯实市场监管责任,助力放心消费高质量发展。建立市、县两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责任。同时,综合运用联席会议、行政指导、执法办案、信用约束等手段,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

夯实社会共治责任,凝聚放心消费创建合力。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每月针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以及价格投诉等消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推动社会各方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另外,通过持续开展投诉信息公示,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教育等多项工作,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覆盖到社会各类消费群体,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维权和防范意识。

2023年,全市新增放心消费创建主体980家,新增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763家,新增ODR 企业1141家,新增“五进”站点691家。我市12315平台共接受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6.3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9.29万元,罚没金额11.72万元。

记者: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这一主题的含义是什么?

孙俊洲:含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记者:围绕这一主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市将开展哪些主题宣传活动?

孙俊洲:将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消费维权巾帼在行动”、“政银合作、银企对接助力放心消费”宣传暨注册登记现场咨询办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纪念宣传等10余项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记者:2024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有哪些方面?

孙俊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下发了《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立了5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5个方面主要指:坚持系统观念,健全消保体制机制建设;坚持人民至上,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坚持发展导向,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夯实履职基础,提升消保队伍能力水平。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以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扎实的成效,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扩大居民消费,让放心消费成为许昌的一块金字招牌,为不断开创许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 许昌日报 》( 2024年03月15日 第 02 版 )